各院(部)、处(室)、直属附属医院:
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招函〔2023〕1号)精神,本次申报由发展规划处统一组织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
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,应按照《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指南》(附件1)确定申报领域。2023年的重点项目主要聚焦研究生自命题改革、高职分类考试改革、教育考试队伍建设、艺术类考试招生改革等领域,研究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,一般不超过3年;一般项目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,主要支持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实际问题研究,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,一般不超过2年。项目起始时间统一按2023年4月1日执行。
二、申报条件、资格及要求
项目的申报条件、申报资格及管理要求等请参阅《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2)。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已获市级及以上项目立项支持的,不接受申报。
三、资助经费
本项目由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资助,学校按不低于1: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支持。
四、申报方式
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《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3),以院部为单位于2023年2月25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书(纸质件一式五份)和汇总表(附件4)报送至行政楼205办公室,并同步报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的WORD版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:1.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指南
2.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
3.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项目申报书
4.2023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项目
申报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