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职工:
根据教育部《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》(教外征〔2015〕158-19号),经我单位研究同意,拟派冉隆平同志等1人,于2015年6月28日参加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组团的“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赴瑞士培训团”,在国(境)外停留14天。本项目护照签证费、行前集训费、往返国际旅费、保险费及境外食宿费、交通费、公杂费、培训费等出国相关费用由国家财政专项经费资助,其余费用由我校承担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(2015年6月30日至7月4日止)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,联系电话:58556856。
科技处
2015年6月30日
上一条:关于袁定明同志赴爱尔兰参加“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”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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