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宗 旨
为加强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,保证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,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,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、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》以及教育部、财政部等相关文件规定,认真贯彻学校“三重一大”制度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原 则
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则是:民主决策、分级授权、严格审批、职责明确。
第三条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校内所有部门。
第四条 定 义
本办法所指大额资金使用是指一次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各类支出。
第五条 下列内容不属于大额资金审批范围
财务部门按银行核定额度提取的备用金。
第六条 审批权限
学校实行“分级授权、逐级审批”的制度。具体分级审批权限是:
一、预算内资金支出
(一)10万元(含10万元)至500万元
金额在10万元(含10万元)至500万元的大额资金支出,依次经分管部门的副校长审批,然后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后,报校长审批。
(二)500万元以上(含500万元)
金额在500万元以上(含500万元)的大额资金支出,依次经分管部门的副校长审批,然后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后,报校长审批,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。
二、未列入学校预算且单项支出在10万元(含10万元)以上的资金支出,依次经分管部门的副校长审批,然后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后,报校长审批,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。
第七条 建立机制,动态管理
一、学校建立定期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的制度。校领导小组,定期审议大额资金使用情况,安排学校大额资金使用计划,确保学校资金安全与完整。
二、财务处设立专门岗位专人动态关注大额资金流向,定期编制《大额资金流向表》;统计单笔超过10万元(含10万元)资金使用明细表。
第八条 附 则
一、本办法由海燕策略线路1财务处负责解释。
二、本办法自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执行。